
本网讯:5月18日上午,我院在崇善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,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。全体院领导,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书记,党政办、纪检办、人发办、学工办、团委、保卫办负责人以及党建组织员参会。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邓亦林主持。
学院党委副书记陶知翔解读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。他传达了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,简要介绍了《条例》修订的背景、意义和原则,就《条例》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说明,结合自己的思考提出了应当重点把握的7个方面,特别是就做好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与推进具体工作的结合提出了具体要求。陶知翔指出,一是要与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结合起来;二是要与推进学院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;三是要与推进学院基层党组织“三化”建设结合起来;四是要与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的制定和推动落实结合起来;五是要与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。
副院长薛香恒、付玉华分别进行主题交流发言。薛香恒认为,要贯彻落实好《条例》精神,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,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党的办学治校全过程;必须坚持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抓手,强化理想信念教育,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、战斗力和凝聚力。付玉华结合工作实际谈了体会,指出:一是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统筹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,丰富教育方式、方法,切实把传授理论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,切实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;二是要强化教工党支部的作用,教工党支部要加强党建工作和业务学习的深度融合。
会上,学院党委书记邓亦林领学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之第五章《党的基层组织》;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何锦龙领学习近平《论中国共产党历史》之《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》,并结合学院转型发展谈了三点要求,一是要坚定教师初心、不忘本来,二是要坚定发展信心、走好正路,三是要提升发展能力,走向未来;副院长张耀平分享党史故事《彭德怀的“四个不准”》;大家集体观看了微视频:《党章中的党史》第一集《忠诚源于信仰》。
邓亦林就学院学习贯彻《条例》强调,一是要深刻领会《条例》修订的重要意义。《条例》的修订和实施,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、建设教育强国,具有重要意义。二是要切实做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。大家要站在学院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,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切实把学习、宣传和贯彻执行好《条例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,做到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,坚持统筹协调、注重学用结合,奋力推进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。三是要严格对照《条例》要求,抓好落实。把学习《条例》的成效转化为党建的成效,用党建的成效转化为学院治理的效能,通过抓好贯彻落实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的全面领导,健全学院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,推动学院党建和学院事业发展深度融合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,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。